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续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9-08 17:46:09 【字体:


赵冬梅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把德宏州府芒市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航空口岸城市的建议》(第163号),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5月已进行了答复,根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现续复如下: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结合《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实施的规划有省级发展规划、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省级区域规划和省级空间规划,芒市国际航空口岸城市发展规划为地方规划,若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实施,与相关文件精神不符。德宏州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编制芒市国际航空口岸城市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将给予支持。

二是《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于2021年2月8日发布。《纲要》提出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推动芒市—瑞丽—陇川三城联动。德宏州可根据本地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找准芒市、瑞丽、陇川城市发展定位,推动芒市—瑞丽—陇川三城联动并编制相关规划,省发展改革委将给予指导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划处  王婷 0871—63113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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