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宁安代表、高兰艳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更多本地就业机会的意见建议交由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对标学习国内先进省份和城市经验做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提升了省外企业入滇投资信心,不断增加本土就业机会和岗位。
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对外吸引力持续增强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文件,提出了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等重点改革任务,同时各地各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政策体系逐渐形成。通过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越来越多的优秀外省企业到我省投资兴业、优秀人才在我省创新创业,创造了大量本土就业岗位和机会,让年轻人和返乡务工人员基本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二、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稳岗就业成效明显
一是先后制定实施了我省稳增长32条措施、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32条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17条措施、促进消费恢复发展“28+16”条政策措施、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12条措施等,有效缓解疫情冲击,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通过保市场主体来稳岗就业,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截至7月底,城镇新增就业38.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58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74万人。二是充分发挥“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官网、“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作用,通过实时更新就业政策、招聘用工信息、创业培训微课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就业信息发布渠道,更好地帮助年轻人和返乡务工人员在本地完成就业。截至7月底,已吸纳近1.4万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业。
下步工作中,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协作分工、责任落实、法治保障、评估督查、宣传推介等工作机制,高效协同、工作联动,形成改革“一盘棋”格局,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同时,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创办和发展包括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创造更多本地就业岗位;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此函。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委财办秘书处 邓博夫,0871-631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