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成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帮助个旧市创建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的建议》(第005号),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5月已进行了答复,根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现续复如下:
为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能源资源供给、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中央和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资源部、振兴东北办下发《关于印发首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的通知》,将个旧市纳入《首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支持个旧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2007年以来,中央与省财政共下达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76.22亿元,其中,下达个旧市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28.9亿元,占总金额的38%,补助金额从2007年的4200万元增加至2020年的24790万元。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云南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3600万元,全部用于红河州个旧市和平小学分校建设项目。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云南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7820万元,其中,下达红河州个旧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457万元。
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起草编制《云南省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将落实对个旧等资源型城市“统筹中央财政下达的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予以支持”列为资源型地区发展配套政策。目前《云南省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正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印发。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积极协调争取中央、省财政部门落实对个旧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增强个旧市资源型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个旧市争创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推动个旧市资源枯竭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产业发展处张炜 0871-63113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