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寅燕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避免开发区产业同质化竞争的建议》(第48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体现了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等重大决策部署,对发展壮大园区经济具有较强参考价值,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建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非领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督办,交由省发展改革委主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协办,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督办。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刘非常务副省长及时作出批示,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488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按照重点建议办理“五个一”制度要求,研究制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8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6月18—19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陆晓龙牵头,会同协办单位和督办单位同志赴曲靖市实地调研开发区产业发展。
一、关于精准定位主导产业
(一)突出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一是统筹规划全省开发区及产业布局。编制印发《云南省“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以资源、交通等要素布局为基础,以产业、城镇、人口协调发展为导向,初步构建与“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一核、一带、多点”开发区发展空间布局。同时结合云南省参与全球、全国产业链现状,立足产业基础,围绕资源能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布局,优化绿色铝、绿色硅、稀贵金属等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电子信息、化工、卷烟及配套产业等重点产业布局。二是优化调整全省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在深入研究我省产业发展基础、优势、机遇、问题、挑战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产业强省三年行动为统领,以农业现代化等7个系列专项三年行动、绿色铝等5个配套政策为支撑的产业强省建设“1+7+5”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全省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重点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绿色硅、绿色能源、烟草、新材料、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12个重点产业。其中,提出加快形成以文山、红河为重点,大理、昭通、曲靖、昆明协同发展的“2+4”绿色铝发展空间布局;明确全省光伏产业布局为:将曲靖打造成为光伏产业核心区,推动保山、楚雄、丽江、昭通等重点地区实现错位发展,带动大理、德宏、昆明、红河等具备发展潜力及配套能力的地区协调发展,形成“1+4+4”光伏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二)结合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主导产业。为支撑开发区主导产业提升,在与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多次会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云南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对具备较好工业基础、较好发展条件的60个工业总产值百亿以上开发区分别确定主导产业方向,指导全省各类开发区立足优势、发展潜力,科学制定主导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其中,国家级开发区主导产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除全省统筹布局的重点产业外、省级开发区主导产业原则上为1个。按照《云南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全省开发区重点打造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6条产业链。今年1—7月,6条重点产业链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6.4%,其中:新能源电池、绿色硅工业总产值增速分别达67.3%、15.2%。
二、关于统筹调度开发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
(一)规范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为进一步细化完善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开发区项目落地、推动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2〕33号),积极调整开发区优化提升战略,规范明确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有关要求,提出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管理机构或开发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组织编制,同步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明确国家级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省级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委托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意见抄报省生态环境厅;开发区总体规划由组织编制单位报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并要求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总体规划时,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二)加强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调度跟踪督促。建立双周调度会商、月度专题研究、季度通报、半年汇报的工作调度机制。将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批复工作列为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题会议重点调度事项,对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环评进行调度。2023年以来,已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双周调度会商会议11次。为压实州(市)人民政府和园区主体责任,将总体规划审批进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对各州(市)的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为园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和支撑。全省89个开发区中有80个开发区需要编制(修编)总体规划,截至目前,13个州(市)52个开发区总体规划已完成批复,批复率65%,批复的开发区总体规划已与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三)划定工业用地红线,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省级5部门联文印发《云南省工业用地红线管理规定(试行)》和《云南省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各地根据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方向,划定工业用地红线,引导各类工业项目向适合的开发区集聚,优先保障高附加值、高集聚度的工业项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园区经济发展。目前,工业红线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据初步统计并叠合“三区三线”成果,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划入工业用地红线面积700.78平方公里(105.15万亩),占开发区工业用地总面积的80.05%,工业用地红线划定成果充分体现了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的总体目标,为促进工业项目向园区聚集奠定了基础和空间保障。
三、关于以产业链为抓手打造重点产业集群
(一)强化政策指引。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云办发〔2023〕2号),要求开发区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落实项目风险论证评估,强化项目综合效益导向,不招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产业定位、达不到环保要求、不能形成产业链、高投入低产出、超出地方政府承受能力的项目。对省级层面统筹布局的重点产业,除重点布局的园区外,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擅自新增产能、不得擅自加码优惠政策,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支持地区间、园区间建立合作招商、飞地招商机制,对于不适宜进入本园区的项目,可推荐至其他园区,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投资、产值、税收等分享比例,投资额年度绩效考核中可按照双方协商比例分别计入推荐地和接受地,实现互利共赢。省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53号),明确招商引资工作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提出健全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省招商委统筹协调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同时要求加强省级统筹, 依据省级产业布局规划和产业强省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各地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实行差异化发展,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招商引资利益共享机制,避免同质化无序竞争,共同推动重大项目向重点产业园区集中,加快促进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出台《关于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3〕16号),明确提出要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有关规划、产业布局的前提下,推动重大项目、产业项目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等要素支撑,产业基础扎实、基础配套健全的开发区集聚,避免地区之间同质化发展和恶性竞争,推动园区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二)打造重点产业集群。一是建立链长制。研究出台产业强省系列三年行动,理清全省产业发展思路。建立完善产业强省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推动组建省领导任组长的12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产业链链长,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年度任务。二是推动产业集群竞赛。举办云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搭建集群间实力比拼的“赛场”,以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所在园区管委会为参赛主体,通过“赛马论英雄”的方式评选出优胜集群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对标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具有云南产业特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授予产业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已形成较强品牌和规模效应的曲靖经开区硅光伏集群、昆明高新区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等19个集群“云南省优势型制造业集群”称号。三是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重点产业链发展。山东创新、广东兴发、浙江万泰等铝加工龙头企业加速落地集聚,中国绿色铝谷建设成效明显,2022年绿色铝实现产值856亿元,同比增长36.6%;保山通威、楚雄晶科、曲靖晶澳等一批企业落地投产,光伏制造全产业链基本形成并加快完善,硅光伏全产业链实现产值1073亿元,同比增长130.9%;德方纳米、宁德时代、贝特瑞等行业领军企业相继入驻,新能源电池产业从无到有迅速壮大,隔膜、电解液、电池回收利用等全产业链趋于完善,新能源电池实现产值319亿元,同比增长406.5%;以昆明、楚雄为中心的贵金属和钛产业集聚发展态势良好,带动有色行业增加值增长15.0%。
四、关于化工产业布局
制定《云南省化工园区确认办法(试行)》,明确化工园区确认基本原则、应满足的条件、申报流程等。目前,全省共开展两批次化工园区确认及设立工作,第一批确认5个、第二批设立(确认)10个。15个园区分布在昆明、昭通、曲靖等7个州(市),重点涉及石油、磷化工、硅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等产业。截至2022年底,共有171家企业入园发展,其中化工企业108家,占比63.2%。2022年全省化工园区实现总产值1973.43亿元,其中化工企业总产值1707.06亿元,占比86.5%。研究起草《云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报省人民政府,待审定后由省级相关部门联文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化工建设、确认标准,规范化工园区布局、设立、管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发挥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等系列政策,深入开展园区规模和质量提升行动,培育壮大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让开发区经济增长“发动机”作用更好地发挥。
(一)加快推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加强指导调度,实地调研进度缓慢州(市)开发区,查短板找弱项,解症结定规划,确保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有序推进;对已完成修编的州(市)开发区督促州(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后续监督管理,坚持规划先行,一张蓝图干到底,适时抽查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
(二)聚焦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集群。落实好产业强省战略部署,聚焦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6条重点产业链,坚持“控规模、延链条、促集聚”,优化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电池三大产业空间布局,瞄准产业链精深加工环节和高附加值环节,推动延链补链强链。提升电解铝精深加工程度,鼓励消纳我省单晶硅片的电池片、组件等下游环节发展,支持储能电池发展,提升三大产业配套能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三)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突出发展重点,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依托自然禀赋、发挥比较优势,谋划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延链配套、加工贸易等项目。抓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攻坚行动,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土地、环境、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的支持力度,为项目落地和开发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审批流程应减尽减、审批时限应短尽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速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坚持高位调度、集成作战、扁平协调、一体办理,形成项目建设工作强大合力。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扣各开发区主导产业,加强对接大型央企、省属国企,寻找潜在项目和合作机会,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园区争先进位、竞相发展、不断提升。聚焦优势产业资源,着力推进“补链、强链、延链”精准招商,引入和培育一批领军企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一批总部型、旗舰型、高精尖和潜力型创新创业项目落地,推进产业迭代升级。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强与周边地区产业及资源对接,支持开发区以飞地园区、区中园、合作共建、代管等模式开展跨省合作,健全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五)用好考核指挥棒。一是强化对州(市)考核。将州(市)推动开发区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全省年终综合考核,聚焦开发区管理机制、经济实力、发展质效等重点任务,对州(市)履行开发区主体责任进行全面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各州(市)大抓园区建设,发展壮大园区经济。二是开展开发区考核评价。严格落实《云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针对不同类型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对全省开发区综合实力、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等发展指标进行统一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全省开发区争先进位、竞相发展。
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地区经济处曹亚林,0871-6311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