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云发改建议函〔2024〕207号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15 09:51:00 【字体:

刀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竹代塑”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3月19日召开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3月21日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办理明确具体的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收到办理任务后,分管领导带领责任处室及时组织研究,逐条研提落实举措。5月8日,经与您微信视频沟通,达成共识后,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目前竹资源利用率较低,缺乏相应政策、资金扶持,产业发展受限,群众认知度不高。二是竹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前景广阔,但目前开发利用水平尚低,主要为原竹利用或手工编织生活用品及笋用,处于粗加工利用竹资源的现状,企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弱等问题。经我们研究核实,云南现有竹林面积935万亩,10万亩以上面积的有9个州(市),从用途看全省90%以上面积是食用笋竹,可用于生产“以竹代塑”产品的竹材面积不足100万亩。与国家《“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2023年版)》对比,我省“以竹代塑”产品品种及产量为:竹人造板约0.25万立方米,竹家具约0.2万件,竹制日用品约214万件,竹工艺品约11万件,竹浆3万吨。全省“以竹代塑”产品产值5亿元左右,其中制浆造纸及纸制品产值2.8亿元左右,竹人造板约0.4亿元,竹家具约0.6亿元,竹制日用品约0.4亿元,竹工艺品约0.3亿元,竹编织包装产品0.5亿元,规模以上企业2户。云南省竹资源品种虽然丰富,但是分布分散,规模化基地少而小,竹加工规模化原料保障不足,生产企业普遍成本较高,竞争力弱。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立省政府总统筹,省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州市突出各自优势,一体推进工作体制机制,全省一盘棋推动‘以竹代塑’行动”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云南实际,正在制定的《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持续推进国家“以竹代塑”进程,着力抓好竹产业全链条,有效提升“以竹代塑”动能、产能、效能,为“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关于“加大对‘以竹代塑’环保优势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市场推广,提高消费者对竹代塑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推动‘以竹代塑’产品的消费”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构筑现代竹产业体系,在主要竹产区建设竹产业发展基地、竹产业示范园区等,培育引进竹产品精深加工、竹资源综合利用等龙头企业,强化对涉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等政策支持和服务。优化竹产业加工产业布局,促进竹产业提质增效,打造地方特色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创建竹产品商业品牌,重点针对生产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力度,引导绿色消费,开发生产更多更好“以竹代塑”产品。

(三)关于“加强全产业链建设,制定具体政策鼓励和支持‘以竹代塑’发展,包括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着力建立完整的竹代塑产业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促进竹产业农文旅融合,深化竹子与历史、文化和民俗的融合,充分挖掘傣家竹楼、民族民居竹文化资源,推动竹文创产品设计生产,支持建立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竹博物馆等。依托竹林景观资源、竹编非遗等,丰富旅游要素配套功能,打造“竹元素”综合体验旅游目的地,助力绿美云南建设。财政资金支持方面。目前,工业领域设立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两项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制造加工等项目将予以支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重大工业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技术改造和创新等;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上述专项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每年根据全省产业发展现状和重点,发布申报指南明确年度资金支持重点、项目补助比例等,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择优确定年度支持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近年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了一批税费优惠政策,如西部大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符合条件的竹产业纳税人在种植、加工、研发、销售等环节均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同时,印发了《金融服务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竹产业、竹板、竹浆纸领域的金融支持,对连续两轮监测合格的龙头企业,给予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

(四)关于“加大竹代塑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竹代塑产品的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强化竹产业科技支撑,支持开展优良品种选育、笋竹新产品开发、竹纤维高值化利用、竹质复合材料制造等技术研发攻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科学技术力量,打造创新联合体,加强产学研协作共享,为新培育或转型加工企业提供技术和科技支持,提升竹产业企业科技水平。

(五)关于“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和合作,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竹代塑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鼓励和支持各类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和合作,落实好2022年我国同国际竹藤组织共同发起的“以竹代塑”倡议,落实好2023年国家《“以竹代塑”全球行动计划(2023—2030)》,提升加工企业的技术实力,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积极发展以竹代塑产业,减少塑料污染。充分发挥普洱亚太林业论坛平台作用,积极邀请有关国际组织参加论坛活动,分享“以竹代塑”产业发展经验成效,开展“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谭敏,0871-6311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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