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庚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以植代塑力度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建议》(第57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3月19日召开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3月21日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办理明确具体的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收到办理任务后,分管领导带领责任处室及时组织研究,逐条研提落实举措。经与您电话、微信沟通,达成共识后,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关于“核桃壳产生量每年约86万吨,形成了大量的核桃加工固体废物产生量,可利用为环保材料”的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加强核桃青皮、果壳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符合产业发展需要,能够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省林草局将核桃果壳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纳入云南省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依托科技推广示范、造林等项目,推进竹产业基地建设,提升基地种植水平;开展科技攻关,将竹高效培育、品种优化、产品开发和核桃副产物开发等的研究纳入林草科技联合专项支持范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国家和云南省林草产业龙头企业,积极对接有关龙头企业融资需求并向省委金融办推送,全力争取融资支持。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加大对以植代塑理念的宣传力度,并对以植代塑企业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加工企业加大“以竹代塑”产品研发,鼓励支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结合资源保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及项目落地服务工作,积极助力减少塑料污染,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以植代塑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林草产业龙头企业。积极对接有关龙头企业的融资需求并推送金融部门,争取融资支持。三是支持以植代塑企业申报林草科技创新联合专项等林草科技项目。优先支持招商引资企业申报项目,鼓励企业开展深入的创新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四是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工业领域设立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两项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植物一次性塑料制品替代品制造加工等项目予以支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重大工业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技术改造和创新等,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发展。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谭敏,0871-6311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