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答复
云发改建议函〔2024〕209号
来源:基础处          发布时间:2024-05-17 20:11:39 【字体:

谭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将巍山至凤庆高速建设项目纳入2024年全省续建项目并继续给予专债支持的建议》(第28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您的建议对畅通临沧市高速公路网、降低运输成本、促进对外开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收到建议后,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委党组迅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对你们所提建议逐条提出答复意见;4月30日,派员到临沧市凤庆县与您开展面商,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纳入省政府缓建清单,建设困难”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问题确实存在,将审慎稳妥研究推动项目续建事宜。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省人民政府将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2024年全省续建项目”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稳妥有序推动落实。根据国家关于加强重点省份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省交通运输厅逐个项目开展充分论证,综合考量项目实施进度、建设条件、风险问题等,经审核并经省发展改革委复核,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列入暂缓建设项目清单。下一阶段,如项目资金、建设条件等逐步落实并达到复工条件,可报临沧市人民政府商省交通运输厅按“一事一议”研究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推进相关工作。目前,为稳妥化解暂缓建设附带的问题,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过渡计划,明确管护任务、过渡条件等,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依法保障投资人、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债务悬空。

二是关于“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门继续给予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024年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申报了我省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因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属于缓建项目,未纳入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需求申报清单。下一步在项目达到续建条件、符合专项债券支持要求的情况下,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将积极给予新增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处 刘国斌,0871-6523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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