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91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4〕157号
来源:价格收费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5-20 15:25:00 【字体:

陆永新委员、杨丽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天然气发电电价政策的提案》(第69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3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3月21日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提案办理明确具体的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3月25日,价格收费管理处专题研究部署办理工作,逐项明确承办人员,分组研究提案内容,按要求进行办理。4月26日,与你们电话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提出的“云南省内暂无在运或在建天然气发电项目,也无配套的天然气发电相关电价政策,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电源建设企业在云南省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积极性,电价政策直接影响项目经济性指标,将对天然气发电项目可行性产生决定性影响”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一是从国家有关规定来看,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4〕22号),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二是从全国天然气发展来看,我国天然气发电行业分布较集中,主要布局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等天然气富集、经济实力相对较强的地区,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较多的省份分别为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和上海,均为经济较发达地区。三是从天然气发电项目经济性来看,天然气发电成本竞争力相对其他电源较弱,发电利用小时数远低于水电、燃煤发电的小时数,加之发电用气成本相对较高,天然气发电的度电成本远高于其他电源类型。目前天然气发电对电价承受能力的要求较高,在我省完全通过电价进行疏导存在一定困难。综上,我们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发用电产业,研究符合云南省实际情况的天然气发电价格机制,支持天然气发电产业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增强电力保障能力。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回复

关于提出的“请省级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积极的天然气发电电价政策,支持文山州发展天然气发电,满足文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硬性电力需求和电网调峰需要”的提案,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4〕22号),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合理规划建设调峰气电,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充分研判我省调峰需求、落实稳定气源和可承受的气价,并牵头适时研究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天然气发电电价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发用电产业协调发展。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价格收费管理处 唐娅珩,0871-6311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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