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昊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2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云南证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3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3月21日,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提案办理明确具体的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3月25日,民营经济处专题研究部署办理工作,逐项明确承办人员,分组研究提案内容,按要求进行办理。您的建议对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收到提案后,我们对提案内容中的问题认真开展研究核实,办理中积极与会办单位沟通协商情况,并已于5月6日与您电话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提案中反映的“与经济发达省份比差距明显,省内民营企业竞争力不足,资源性短板比较明显,产业结构单一、分布不均,科技创新力成色不够”等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所述问题确实制约了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吸纳委员的建议,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职能部门,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从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权益保护、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进一步着力,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政府综合服务要更加贴近企业”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云南省大抓营商环境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破除,在全国率先构建市场准入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民营企业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带头建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省政府领导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机制,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政务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畅通市场准入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等方面继续着力,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含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公平竞争政策,以及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发挥好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政企沟通圆桌会议等工作机制,加强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与“好差评”体系、“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等渠道对接联动,畅通民营企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渠道,更好地贴近和服务企业,真正以政府之为解民企之忧。
二是关于“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发展信心”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细化实施一批具体举措,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在全力优环境、强服务、疏堵点、破壁垒、解难题上下功夫,以增强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实效性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心和诉求。深入实施“云南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民营企业培优扶强专项行动和“梧桐树”工程,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营造重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大力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处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欠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处理好企业诉求,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充分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加强科技创新、绿色环保、技术改造升级等发展。
三是关于“要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新途径”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组建省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创新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以数字信用促进贷款降本增效,着力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缺渠道问题,截至2024年4月24日,平台已归集39个部门318类4191个字段数据,数据归集量居全国前列,已入驻金融机构239家,注册企业53.85万户,累计授信突破1250亿元。指导地方性法人银行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发放更多低利率、纯信用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并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营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丰富融资服务模式、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额、新型抵质押类贷款余额均有大幅增长。下一步,我们将全力建好用好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优化融资撮合功能,进一步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产品,促进贷款降本增效,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发展,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定价管理,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以优惠利率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全面贯彻落实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部署和《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实施,围绕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内容,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多渠道挖掘筛选上市企业资源,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培育,激励和支持更多民营企业挂牌上市融资,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融资支持机制,丰富债券产品,支持企业拓展债券融资方式,积极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绿色债券、科创债券等融资,加强监管引导,做好私募基金综合研判,支持和鼓励私募基金投向我省重点支持的行业企业和领域,为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发展提供便利环境。
四是关于“积极创建市场需求的营商环境”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通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切实解决堵点卡点问题,做优政务服务。推动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全面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便利企业“一件事一次办”。深入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个体工商户实现营业执照“秒批秒办”。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省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和服务质效。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检察监督,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行为。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民营经济发展处 魏琼焕,0871-63113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