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瑞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推进绿美云南建设的提案》(第73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3月19日召开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3月21日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提案办理明确具体的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收到办理任务后,分管领导带领责任处室及时组织研究,逐条研提落实举措。5月10日,经与您在省发展改革委面商沟通,达成共识后,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关于“产业经济和禁塑行为、环保意识和生活习惯、科技创新和投入产出、政府态度和执行难度的矛盾”的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这些矛盾问题是客观存在的,统筹推进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是一个系统工作,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有可持续型、环保型、经济型的可替代产品供给。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立完善塑料污染防治和塑料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云南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省级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已制定出台《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从法规上加强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对塑料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作出禁止、限制规定,对农用薄膜、包装物等污染防治作出明确规定,《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塑料污染治理的法律保障。印发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省级贯彻落实分工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我省塑料行业高度市场化,企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不高。全省塑料生产企业以塑料农膜、塑料编织袋、塑料型材、塑料包装及容器、烟用塑料包装膜等制品企业为主,行业规模达到90亿元。
二是关于“加大对塑料污染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每年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认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督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将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范围,开展抽查检查和环境执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针对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开展查后处理,采取行政处罚、召回、通报、约谈等措施约束生产、销售企业,加大不合格产品处理力度,同时将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产品禁限主体责任。2024年,计划开展100批次农膜、20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三是关于“以科技创新技术支撑绿色塑料产业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持续提升塑料产品设计和绿色制造水平。宣威市中博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色全生物降解地膜(1000×0.01mm)等6个产品被国家工信部列入2021年度绿色设计产品名单,云南曲靖塑料(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市中博塑料有限公司的12个全生物降解薄膜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名单;宣威市中博塑料有限公司经评审认定为2021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全省塑料行业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有3家、其中国家级1家。
四是关于“以绿色塑料推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形成规模化生产并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可降解塑料品种主要为PBAT、PBS、PLA等,结合云南实际情况,推动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业发展,支持云南博仁科技公司改性塑料、云南民族大学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示范生产线、昆明鑫鑫大壮公司的可降解塑料袋等优势产品和技术加快发展,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动玉溪通海瑞力恒新材料项目加快建设,积极招商引进可降解塑料优势项目,做好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储备。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谭敏,0871-6311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