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91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4〕165号
来源: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05-22 10:20:00 【字体:

张润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助推云南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提案》(第591号)交省发展改革委主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会办,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3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3月21日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我委分管领导带领业务处室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助推云南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就办理意见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受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等因素影响,云南省现阶段仍然面临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社会需求仍显不足、内生动力不强,经济持续恢复和产业转型升级基础仍需加力巩固等多重困难压力”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 ,您指出的问题客观,虽然全省经济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但仍然面临较大的制约和困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引起重点关注。如,需求不足、信心不振成为最大隐忧,企业预期较弱,今年一季度全省PMI进一步回落至46.7%,低于全国(50.8%)4.1个百分点,连续12个月处于收缩区间,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居民消费信心仍未恢复。同时,产业发展基础不牢,产业延链补链滞后;化债带来的紧缩效应逐步显现,政府投资受限,企业和项目融资受到影响等。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省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攻关期、政策叠加机遇期、后发赶超奋斗期,所面临的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将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坚定不移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持续壮大‘三大经济’,打造产业发展新引擎”的建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壮大“三大经济”作为发展产业的重要思路和方法,统筹抓好以资源换产业、以园区聚产业、以口岸推动产业融入大循环双循环,加快构建符合云南实际、具有云南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加快推动三大经济发展,我省先后出台了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发展壮大资源经济的指导意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口岸建设发展三年行动、口岸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并通过制定支持沿边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1.0版、中老铁路沿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方案及各片区实施方案联动三大经济发展。资源经济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能源、矿产、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生物等5大优势资源领域的11个重点产业,2023年实现增加值13363亿元,占GDP的比重达44.5%,占比较2022年提高1个百分点。园区经济规模效益日益显现,2023年,全省89个开发区共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14647.77亿元,占全省的比重达76.5%;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高于全省2.5个百分点,拉动全省规上工业增速5.6个百分点;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并向重点园区集聚,2023年6条重点产业链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23%。口岸经济活力不断涌现,雅戈尔集团、音皇电子科技公司、江苏新东旭集团等一批企业落地沿边口岸地区,2023年口岸进出口货值增长8.7%,货运量增长32.2%,口岸与产业加速融合。三大经济立形渐稳、相连成势,正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的新引擎,2023年,全省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大关、达30021亿元,全国排名从2012年的第24名跃升至第18名;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首次过半、达50.4%,投资增长由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拉动向产业投资拉动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在进一步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上下功夫。一是抓好2024年发展壮大资源经济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资源经济重点产业的统筹和调度,强化资源主管部门、重点产业牵头部门对资源经济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的主抓责任,深入研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统筹衔接好资源经济发展和产业强省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以目标、任务、项目、企业、问题“5个清单”抓实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立足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开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六大重点产业链提升行动,制定推动“绿电+先进制造业”等政策。三是提升资源配置水平,强化紧缺资源、核心资源等重要资源和生产力布局省级统筹、整体调控,由各要素保障部门牵头建立健全以度电效益、亩均效益为导向的电力、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推动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提升资源经济领域全要素生产力。

我们将在进一步加快口岸城市建设上下功夫。一是推动口岸基础设施提质扩能及配套服务区建设,加快建设昆明西客运站综合交通枢纽,改造提升磨憨公路口岸、铁路口岸,加快瑞丽、河口等口岸查验设施及猴桥、清水河等智慧口岸建设。同时,推动毗邻国家同步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打造产城融合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口岸城市基础性生产配套设施,提升口岸与中心城镇、产业园区互联互通水平,加快重点口岸城市更新改造,建设边境特色口岸消费城市,提升城市能级。三是依托中老铁路的开通运营,谋划打造中老铁路沿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加快发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做大边民互市贸易。四是持续优化口岸布局,全面构建以昆明国际枢纽口岸为核心,以磨憨、河口、瑞丽重点枢纽口岸为龙头,以清水河、猴桥、天保、关累港物流节点口岸为支撑,其他普通口岸和边民通道协同发展的“1+3+4+N”口岸发展布局,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推进口岸与园区融合发展。

我们将在加快园区提档升级上下功夫。一是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充分发挥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扎实推进2024年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指导各开发区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和招商引资规划布局,聚焦主导产业开展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锁定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集聚。二是着力提高发展效益,推动开发区树立亩均效益和度电增加值理念,设置入园企业亩均效益门槛,规范招商行为,提高招商质效;全面梳理低效用地、闲置厂房,明确目标、分类处置,加快“腾笼换鸟”;支持撬动产业发展、必要紧迫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着力提高运营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职责关系,推动开发区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开发区管理机构合理确定职责边界,健全沟通协调和配合协作机制,构建高效运转的行政架构,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支持基础较好的开发区加快探索“开发区+公司”等运营模式,做实做强开发区运营公司,引进一批专业化运营商。

(二)关于“切实推进‘央地合作’,引入产业投资新动力”的建议。中央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的顶梁柱,是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自2010年“央企入滇”开展以来,云南与中央企业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央企在服务云南实体经济、带动云南产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云南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云南积极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央、区域及地方发展政策红利与云南区位、开放和资源禀赋相叠加,吸引广大央企到站在开放前沿的云南投资兴业,打造了一批基础雄厚、竞争力强的区域总部、大型企业。中铝集团、中信集团等央企积极助力云南打造中国“绿色绿谷”,中国中铁、中交集团、中国铁建、中国能建等央企深度参与到了云南辐射中心和“一带一路”建设中。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央企入滇”。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不断优化产业投资环境、创新环境、发展环境,聚焦能源、交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再吸引一批央企入滇发展。二是充分发挥云南资源优势、口岸优势、园区优势,用好政策“组合拳”,支持央企参与我省3个沿边产业园和昆明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引导央企加大在滇投资力度、深度参与云南产业发展。三是建立项目落地、建设、投产等全过程服务链条,力促重点央企项目落地,共同打造央地合作“新高地”。

我们将不断创新央地合作模式。一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央地双方战略合作,建设运营一批示范性和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推动构建“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取得新成效,支持央企参与全省园区市场化建设和运营。二是创新央地合作方式,积极引入央企资金、技术及先进管理经验,参与云南以及地方国企项目的投资建设,引导金融类央企为云南省企业和各类重点项目提供综合融资支持,为地方国企和云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关于“着力构建‘低碳城市’,助力产业结构新升级”的建议。近年来,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工作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制定出台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推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制定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开展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工作,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能耗强度下降达到国家考核时序进度,“十四五”节能目标中期评估云南为A等次。深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九湖水质总体向优向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比例94.1%、创历史最好,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赤水河(云南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7.4%、细颗粒物平均浓度21.8微克/立方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绿美云南建设全面提速,完成营造林418万亩,新增绿化面积13.73万亩,新建成绿美乡镇100个、绿美村庄200个、绿美河湖296个。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工业废气等治理,加快钢铁、水泥、焦化行业等超低排放改造。二是深入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三治一改善”三年行动,持之以恒推进劣V类断面脱劣攻坚。实施2024年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双十”工程,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金沙江干流及赤水河流域国控断面均值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保持100%达标。三是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强危险废物、尾矿库、废弃化学品、重金属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四是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我们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一是更大力度推进节能工作,强化节能审查源头把关作用,严格落实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二是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昆明和曲靖国家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大力发展“以竹代塑”产业。三是推动绿电溯源和绿证全覆盖,加强绿证与能耗调控政策衔接,创建零碳园区,推动一批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与认证。四是坚持优电优用,强化度电效益、亩均效益,以产业链、产业集群深入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入融合发展,推动好资源用在好产业好项目上,加快云南产业结构全面绿色转型。

我们将支持加大绿色低碳投入力度。一是抢抓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推动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着力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二是印发科技创新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企业加大相关领域科技创新投入,鼓励企业推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绿色金融支持。三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做好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四是深入推进普洱、澄江、屏边、水富等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不断完善生态产品标准体系,建立区域公共品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等,加快探索“两山”转化。五是加快推进碳汇项目开发,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产业发展处 段鹏,0871-6311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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