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23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4〕168号
来源:“一带一路”推进处(云南省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22 10:42:00 【字体:

徐应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老铁路”“中越铁路”双经济走廊建设,助力辐射中心建设的提案》(第52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委党组迅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协(会)办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提案办理具体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组织处内同志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会办单位省商务厅意见,对您所提建议逐条提出答复意见,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提案中反映关于“我省经济发展中存在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尚有堵点”等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继续推进中老铁路、中越铁路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中老、中越口岸经济建设,持续扩大云南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以及切实支持实体经济纾困,助力实体经济继续复苏,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这“三种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建议切实可行,为加快辐射中心建设,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思路。我们将认真吸收委员建议,加快推进中老、中越经济走廊建设,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要继续推进中老铁路经济走廊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面落实中老铁路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中老铁路沿线综合开发。中老铁路通道能力稳步提升,推动万象南换装场常态化运营,老泰连接线实现有效联通;磨憨铁路口岸进境冰鲜水产品、水果指定监管场地投入使用,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已正式运营。中老铁路国际货运列车由常态化转向规模化运营,截至2024年3月31日,云南省累计开行国际货运列车7132列,跨境货运量699.15万吨。口岸升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3个对老陆路口岸和有关边民通道客货运均正常运行,磨憨公路口岸智慧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已完成,口岸平均日通关量由360辆增长到500辆以上,农产品入境季节性拥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铁路口岸推进实施旅客“无感通关”、货物一体化申报、“7×24小时”预约通关等系列便利化措施,打造“铁路快通”创新模式,磨憨铁路口岸跨境通关时间压缩至2—5小时,其中昆明至万象双向对开国际跨境旅客列车通关时间压缩到2小时,通关时间居全国铁路口岸前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省预算内(中老铁路专项)项目资金,进一步支持中老铁路沿线综合开发,支持西双版纳州在内的中老铁路沿线州(市)畅通国际物流枢纽、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是关于“加快推进中越铁路经济走廊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3年,中越(滇越)国际铁路进出口货运量实现24.6万吨。积极培育开行滇越铁路联运冷链国际班列,指导推动大理、玉溪、红河等州(市)成功开行中越铁路冷链国际班列。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建桥协定及议定书顺利签署,越南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越边民大联欢、河口—老街跨国春晚、中越(文山)“同饮一江水共谋大发展”春节系列活动等开展有声有色,中越传统友谊更加巩固。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铁路联运领域合作,大力发展国际多式联运,组织吸引更多货物经河口口岸运输,全力配合国家层面推进中越准轨铁路联通,深化双边合作。

三是关于“加强中老、中越口岸经济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着力实施口岸建设、口岸经济行动。中老方面,老挝肉牛恢复对华出口;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中老合作标杆性项目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建设成效逐步显现,吸引来自中国、日本、美国、马来西亚等国家超过130家企业入驻。中越方面,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河口至越南金城口岸货物运输“重进重出”模式成功试行,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建立并运转顺畅;田蓬—上蓬口岸正式开放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GMS合作、中老经济走廊、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机制、中国云南省与越南河江老街莱州奠边省委书记年度会晤等机制平台作用,持续扩大云南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进一步深化多领域合作,支持西双版纳天然橡胶产业与老挝橡胶种植业之间的产业互补,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滇老、滇越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四是关于“继续切实支持实体经济纾困,助力实体经济继续复苏”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我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为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省人民政府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我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不断激发消费潜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28条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立足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拓展发展的厚度;牵住当前经济工作的“牛鼻子”,加大转型的力度,着力推动调结构、促转型、增动力;注重用好改革办法、开放路径推动工作,向内发力、挖掘潜力、释放活力;坚持兜牢兜准兜实民生底线,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下一步,我们将逐条梳理《政策措施》中的涉企惠民重点政策,细化政策享受主体、办理流程、具体标准等,尽快向社会公布,尽早发挥效益。加强跟踪督导,推动落地见效。坚持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持续深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掌握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强化政策评估,发挥政策效应。及时分析政策落地的卡点堵点和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评估,做好政策优化与预研储备,持续提供优质政策供给。

五是关于“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这‘三种经济”,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立足云南实际,作出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发展的安排部署,以资源换产业、以园区聚产业、以口岸推动产业发展,着力构建符合云南实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资源经济方面,高原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天然橡胶、咖啡、核桃、坚果、中药材等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一;绿色能源第一大支柱产业持续稳固,绿色能源工业投资连续23个月保持40%以上高速增长,新能源成为全省第二大电源,绿色铝产业链产值突破千亿;矿产资源优势进一步挖掘,全省已发现的157种矿产资源中,82种储量居全国前10位、31种储量居全国前3位。园区经济方面,制定“一园一策”支持政策,全力打造7个集聚重点产业的千亿级省级开发区,引导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并加快向重点园区集聚,2023年6条重点产业链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23%,支撑全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1.2%。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云铝、魏桥、神火等龙头企业带动创新、今飞、中信戴卡等下游精深加工企业向富源、砚山、富宁、鹤庆等园区集聚发展,绿色铝成为继硅光伏产业后又一个千亿级产业。推动园区联动发展,以曲靖经开区为核心,联动楚雄、保山、丽江、大理等地园区的光伏制造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口岸经济方面,着力实施口岸建设、口岸经济行动,具体化、清单化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在16个口岸(通道)复制推广“互联网+边民互市”业务模式,助力首个水运边民互市点关累港边民互市贸易市场正式对外开展业务;对落地加工商品实行“委托申报”“直通运输”“免到场查验”等便利化措施,2024年一季度全省边民互市贸易同比增长14.5%。

下一步,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坚定不移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六是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严格执行新(改、扩)建“两高一低”项目能效水平须达到标杆水平或先进值等有关规定,严格项目准入。分别于2023年7月和2024年3月制定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工作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精细化用能预算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的通知》,严格落实“两高一低”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开展用能预算管理,推动高耗能企业深挖节能潜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同时,根据国家推长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制定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以及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项目建设进行规范,有效限制了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关,积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效诊断,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用能产品设备。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一带一路”推进处 张君右,0871-6311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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