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地区经济处          发布时间:2024-05-23 18:33:37 【字体:

朱建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1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分管委领导带领业务处室,就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认真研究,及时与相关会办单位沟通,逐一分析研究,并与您电话交流,达成共识,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土地要素保障、产城融合发展、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园区经济与口岸经济结合等短板和弱项等方面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指出的我省园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客观,我省园区发展状况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园区产业现状与发展功能定位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破解园区发展难题,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振兴、发展园区经济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围绕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统筹推动落实。2023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园区经济发展态势良好。2023年,全省89个开发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比重达76.5%;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高于全省2.5个百分点;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1%、高于全省40.76个百分点;开发区工业投资增长34.9%、高于全省15.77个百分点。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以腾笼换鸟之策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方面”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开发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明确要求全省开发区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台账清单,指导督促开发区完成处置任务,并将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土地利用集约评价等指标纳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引导园区和企业突出亩均效益,倡导“亩均论英雄”,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省89个开发区、滇中新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31.38%,闲置土地处置率61.37%,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省自然资源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3年搭建“七彩云南·智选地”建设用地招商云平台,推动83宗工业项目“标准地”落地开发区,“标准地”出让面积占全省开发区工业用地实际出让面积的比重接近30%。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增存挂钩机制的函》《关于下达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的通知》等4个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增存挂钩机制,差别化调整处置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全省园区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二是研究制定《云南省城镇低效用地认定办法》,指导各开发区开展低效用地调查,持续消化、盘活存量,推动无效、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和“腾笼换鸟”,加快资源循环高效利用。三是依托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利好政策,积极指导各开发区做好政策宣传,引导辖区企业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高亩均产出效益。

(二)关于“以产城融合之路增强吸纳承载能力方面”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安排省预算内投资约15亿元、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约260亿元,用于支持园区供水、供电、供气、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标准化厂房等必要紧迫、撬动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在交通路网、公共交通、医疗卫生、优质学校、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方面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指导开发区完善服务配套等基础设施,逐步形成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局面。如,砚山工业园区已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544套,建成日供1.5万方生活用水、日供1.2万方的工业用水工程,园区路网22公里,建成变电站4座,气源站1座,实现4G基站全覆盖,建成投运5G基站20个,实现“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生活服务配套”,进一步提高园区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向开发区倾斜,首席技师产业创新人才等专项开发区候选人占比均超过20%,推动以人聚产、以人兴城,促进产城融合。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符合资金投向的在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申报省预算内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二是继续深入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根据企业需求,发布园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组织开发区开展1—2次引进手握产业化项目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产业创新人才和顶尖团队的专场招聘,吸引更多数字经济、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业等专业领域高层次青年人才来滇创新创业。

(三)关于“以绿色低碳之措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印发推动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发布全省电力交易用户绿色用电溯源方法,有序推进零碳园区申报建设工作,全年认定绿美园区17个、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10个。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有关政策规定,在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中,要求新上“两高一低”项目能效必须达到标杆水平或能耗限额先进值,严格执行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积极组织申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三是将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建成零碳园区等指标纳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督促各开发区树立度电增加值理念,加强能耗管控,提高产出效益,推动园区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严把产业准入条件,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二是继续推动省级重点开发区建成零碳或绿色低碳园区作为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落实,力争创建6个零碳园区、1—2个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6个绿美园区。三是加大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支持我省企业广泛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研究“园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协调发展模式,实现电量就地就近平衡消纳。

(四)关于“以口岸经济之思推动园区对外开放方面”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操作指引(试行)》《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昆明综保区和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四区”联动发展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加快推动我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开放优势,主动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释放发展活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持续推进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铁路“建网提速”、民航“强基拓线”、水运“提级延伸”等重点工程,优化园区内外衔接交通路网,积极支持铁路“进厂入园”,推动玉溪、临沧、安宁、磨憨等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三是积极吸引利用外资,完善重点外资企业库分类梳理外资项目105个,支持园区与外资企业开展投资洽谈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比重达到30%左右。实施强外贸三年行动,全省20个开放型园区进出口总额占全省的比重达到50%左右。四是加强沪滇产业协作,促成上海金桥经开区与曲靖经开区、上海金桥综保区与昆明综保区签订合作协议,重点围绕智能装备、光伏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跨境电商等领域,在产业协同、经贸交流、园区建设等领域加强合作,进一步推动东部产业向我省转移。五是与产业转移促进中心(商务部上海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云南开放型园区驻产业转移促进中心(商务部上海基地)招商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服务引导我省园区对接上海和长三角地区园区、企业,促进资源共享、产业融合。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沿边产业园基础设施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发挥沿边产业园开放平台作用,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二是办好2024年沿边临港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暨国家级经开区协同联动发展大会,积极推动发达地区园区与磨憨、河口、瑞丽沿边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促进沿边地区园区承接产业转移。三是进一步深化重点园区协作共建,推动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昆明综保区和中老磨憨—磨丁经合区“四区”联动发展。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地区经济处 李明学,0871-631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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