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7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云发改建议函〔2025〕160号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5-06-11 14:37:47 【字体:大 中 小】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云龙县国家级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试点项目给予支持帮助的建议》(第87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所提出的建议后,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详细了解建议提出的背景,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您沟通了办理意见,并取得您的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云龙县属典型山区县,地广人稀,群众居住分散,建设成本高,实施难度大。二是关于试点项目规划总投资8093.40万元,目前暂无明确的专项资金来源,云龙县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已筹集320万元资金,计划列入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800万元。但资金缺口仍然较大,项目推进面临巨大压力。我们经研究认为,推动云龙县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对云南省山区县、镇、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重要意义,为探索推动形成偏远镇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模式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帮助云龙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已将云龙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项目报送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已通过2024年云南省第三批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

二是关于建议帮助协调给予200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确保该试点项目早日建成发挥实效,并做好项目推进和典型经验总结的指导帮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云南典型经验,争取在全国推广。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已安排云龙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项目2025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65万元,同时将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云龙县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采取行业整合、区域整合、优势客户整合等模式融资,确保试点项目早日建成发挥实效。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环处 郑睿,0871-63113537)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