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云发改建议函〔2025〕211号
来源:农村经济处          发布时间:2025-06-11 14:43:40 【字体:大 中 小】

杨艳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腾冲灌区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议》(第46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所提出的建议后,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办理处室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与您电话沟通办理意见,并取得同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腾冲灌区目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的问题,我们经认真研究核实认为,腾冲灌区的建设是稳定粮食产量、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重要举措,灌区建成后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明显,可有效保障灌区内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由于腾冲灌区目前正在建设中,下步还需多措并举筹措建设资金,确保资金拼盘闭合完整。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帮助向上协调汇报,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并给予中央预算资金、超长期国债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腾冲灌区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利气象领域“两重”建设实施方案》,属“十五五”国家重点支持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已将腾冲灌区作为2025年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目前,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正在开展资金评审工作,为后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提供依据。下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水利厅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积极指导保山市做好资金申报有关工作,全力以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指导保山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创新水利投融资改革,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农经处 李文元,0871-631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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