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坤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富宁港“港产城”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6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3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办理明确具体的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承办处室于3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分条研究建议内容,逐项明确办理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多次讨论办理意见,承办人员多次与您充分沟通并完全吸纳您的意见,认真研提办理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云南省货物运输主要依靠铁路和公路运输,运输费率成本较高,工商企业原料运入和云品出滇物流成本相对较高,不利于云南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以上问题一定程度存在,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解决,推进水运航道建设,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物流强省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设国家、省级区域物流枢纽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我省有5个被列入枢纽承载城市,布局建设8个国家物流枢纽。按照国家对枢纽布局建设的安排部署,申报国家物流枢纽的城市必须是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且需满足具备清晰的规划和用地边界,已完成投资规模原则上超过总投资规模的50%,具备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多式联运转运组织和国际物流服务等基本功能,具备明确的运作组织并形成一体化对接运作系统等条件,形成干线运输网络和辐射周边150公里左右范围的专线分拨集散运输网络。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支持富宁港参照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标准推进建设,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待条件成熟后,积极支持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
二是在省级物流枢纽建设方面。2024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交通、商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发展格局下打造物流强省发展枢纽经济的意见》,明确在广昆通道上重点培育富宁县(富宁港)省级物流枢纽。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文山州指导富宁县编制完善《富宁县(富宁港)省级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枢纽规模化、组织化的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待条件成熟后积极争取纳入省级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二)关于支持发展临港产业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发展的工作安排,以大抓产业、主抓工业、壮大园区为主攻方向,立足云南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推动各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开发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得超过1个。建议将富宁港临港加工园区整合到富宁产业园区,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做好服务指导工作,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有关规定对富宁港临港加工园区给予积极支持。
(三)关于建议将富宁港所在地剥隘港口集镇纳入国家、省“十五五”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对接,国家将不再编制“十五五”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按照上下一致的原则,我省也将参照国家做法不再编制省级“十五五”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落实《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持续加大对县(市、区)服务指导力度,不断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经济贸易处 谢春艳,0871-6311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