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韶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宣威民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第77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分管委领导带领业务处室,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研提了办理意见,并与您沟通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协调汇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预可研报告审批(立项)事项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推进宣威民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已汇报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宣威民用机场项目预可研进行评审。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办理项目预可研上报审批事宜,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争取尽快获得项目立项批复。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设施发展处 朱浩,0871-63117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