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君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云县纳入云南10个国家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试点县的建议》(第7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该建议交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后,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研究,承办处室针对建议所提内容,按照国家、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要求,对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并结合工作推进情况予以答复。此前,通过电话形式和您进行沟通衔接,对建议内容进行政策解答,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将云县纳入云南10个国家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试点县之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帮助支持,推动云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独特优势,为全省乃至全国城镇化建设探索贡献力量”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点引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安排云南省参与的试点任务为“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试点内容是以破解产业导入难题为重点,加快解决产业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经向国家积极争取,云县被列入全省新型城镇化战略26个潜力县(市、区)之一。2025年1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代表,从潜力县(市、区)中推荐形成了嵩明县、镇雄县等10个试点县名单,云县未在列。目前,试点县名单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已按要求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把握和项目谋划上,进一步服务云县聚焦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软建设和产业园区功能提升、县城补短板等硬投资,逐步提升城镇化质量、水平,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实现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量的稳步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镇化处 赵炜,0871-6311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