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云发改建议函〔2025〕241号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12 17:53:18 【字体:大 中 小】

郑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芒市沿边产业园建设的建议》(第91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3月25日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3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会议,安排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建议办理明确具体的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4月1日,分管委领导专题研究安排办理工作,承办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分组研究建议内容,逐项明确承办人员,认真研提了办理措施和意见,并与您沟通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园区发展空间受限、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该问题确实存在,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持续深入推进云南沿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省级给予芒市外籍人员劳务输入政策支持,帮助解决芒市产业园企业用工难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鉴于目前国家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试点范围等事宜,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持续推进试点工作,2025年4月份开展试点评估工作,巩固试点成果,试点工作计划于6月底结束,我们将在试点结束后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广相关工作,同时,我们将持续做好沿边产业园区用工保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用工调剂,探索多种模式扩大国内用工,及时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二)关于建议“省级支持芒市产业园扩区,提升发展空间,增强东部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和发展潜能”,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出台适用于核心区以外的其他配套政策,根据《云南省产业园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科学规划、布局合理、注重实效和科学决策的原则,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前提下,指导芒市产业园区开展扩区申请工作。同时,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25〕63号)要求,指导芒市产业园区从园区在建项目中,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补助。同时,我们支持鼓励芒市产业园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债券、提级论证项目申报工作,对芒市产业园区加强指导,为项目建设争取资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关于建议“省级将芒市纳入瑞丽沿边产业园区核心区,享受瑞丽沿边产业园区同等政策待遇,在资金、项目、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用于完善芒市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鉴于目前国家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规定沿边产业园区建设范围等事宜,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范围继续建设沿边产业园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指导芒市产业园区谋划储备项目,对成熟且符合资金投向的项目给予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支持芒市产业园区与瑞丽沿边产业园区联动发展。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域开放处 杨杰,0871-6311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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