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写信者 网**
写信时间 2026-01-06 14:59:00
来信内容 尊敬的省发展改革委领导:您好!我公司负责建设的风力发电项目于2024年11月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核准批复,核准建设规模及容量为:总装机容量13.125万千瓦,主要建设23台风力发电机组。在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我公司通 过调整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的方式,将拟建设的机位从23台调整为21台;调整后的建设规模为:总装机容量13.125万千瓦,主要建设21台风力发电机组。调整前后,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不变,装机台数由23台减少为21台。请问,我公司项目的情况是否适用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文件中的规定?是否要办理项目核准变更手续?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

您在省发展改革委领导信箱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有关规定,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调整属于风电场技术方案变更,在总规模上下浮动不超过原核准建设总装机容量的10%,不属于项目核准变更事项。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

回复时间 2026-01-09 15:25:00 回复单位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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