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 写信者 | 网** | ||||
| 写信时间 | 2026-04-27 15:21:00 | ||||
| 来信内容 | 请问,个人投资建房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盖两栋每栋6层楼),是否需要到当地发改部门备案?备案时是否需以企业身份进行? | ||||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 您在省发展改革委领导信箱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投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您反馈的个人投资建房,可参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办理。 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备案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建议您通过云南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yndrc.yn.gov.cn/tzxm/)办理,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红河州元阳县政府服务大厅(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6号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发展改革局窗口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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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4-30 08:32:00 | 回复单位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公开情况 | 用户公开 | 办结状态 | 已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