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发展改革委,有关科研院所、企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云南省“银龄工程师”行动计划(试行)》《落实“银龄工程师”支持绿色铝、数字经济、硅光伏、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银龄工程师”工作的函》,2026年计划引进留用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50名。为做好招募工作,现将意向人选和岗位需求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银龄工程师”意向人选
为加强“银龄工程师”有效供给,提高后续招募工作针对性和效率,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接,对照招募条件对本地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符合条件的“银龄工程师”人选进行梳理摸排,填写《2026年度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意向人选表》(详见附件1)。请有关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对照招募条件,协助与省内外符合招募条件的“银龄工程师”沟通,动员填写《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意向人选表》,有疑问可向发展改革部门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4)。后续省发展改革委将协助搭建用人单位与“银龄工程师”对接桥梁,更好地服务“银龄工程师”招募工作。拟招募人员资格条件、岗位职责、引进留用方式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2.省内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其中,省内银龄人才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含),身心健康,热心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
3.确为单位(企业)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攻克关键技术难题、增强单位(企业)核心竞争力所需要的。
4.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具有相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等级的职业资格,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中级职称;(2)具有相关领域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技师。
5.用人单位(企业)聘用急需紧缺的“银龄工程师”,各州(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提出需求,对口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
本单位返聘的已退休人员不纳入“银龄工程师”行动计划。一名“银龄工程师”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领域银龄人才岗位。
(二)岗位职责
由用人单位(企业)和“银龄工程师”结合实际,商定具体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或核定年度具体工作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与“银龄工程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背景相关的内容,充分发挥“银龄工程师”在抓项目、帮企业、育产业的关键作用。
(三)引进留用方式
用人单位(企业)和“银龄工程师”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可以按照全职、柔性、项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人才开展相关工作。用人单位(企业)和“银龄工程师”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协议)中需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银龄工程师”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内容、考核评价要求、薪酬待遇、奖励措施、健康服务等内容。
二、征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本地相关企事业单位逐一对接,做好政策解读,引导用好政策机遇,开展“银龄工程师”需求摸底工作,填写《2026年度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2)。
三、摸排2025年服务期满拟续聘人员情况
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本地2025年已招募留用“银龄工程师”的用人单位对接,组织用人单位与“银龄工程师”结合实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商讨确定服务期满后是否续聘,拟续聘的请填写《2025年度已招募留用“银龄工程师”拟续聘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3)。
以上材料请于3月31日(星期二)18:00前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以便尽快开展招募工作。后续如有新的情况请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新一轮招募相关工作。
附件:1.2026年度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意向人选表
2.2026年度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绿色铝、硅光伏领域〕,0871-63113596;瞿老师〔新材料领域〕,0871-63113584;电子邮箱:fgwcyc@yn.gov.cn〔绿色铝、硅光伏领域〕、fgwgjc@yn.gov.cn〔新材料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