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中云上允糖业有限公司8400吨/日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云发改资环〔2026〕568号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6-07-13 09:49:03 【字体: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云南中云上允糖业有限公司8400吨/日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普发改请〔2026〕29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5〕3号)有关要求,结合《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关于云南中云上允糖业有限公司8400吨/日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云节监〔2026〕21号),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9-530828-04-02-243913)节能报告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厂房11678.70平方米,新增1台60吨/小时蔗渣锅炉和一台6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更换输蔗机、切蔗机、压榨机、蒸发罐、结晶罐等部分生产设备,同步改造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仓储工程等。日处理甘蔗量由4200吨增加至8400吨,年产13.5万吨一级白砂糖。

项目扩建达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42689.01吨标准煤、等价值为42866.01吨标准煤,新增能耗当量值为5990.15吨标准煤、等价值为6084.02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071.15千克标准煤/万元,甘蔗制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316.21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扩建达产后年碳排放量为193.26吨二氧化碳,新增年碳排放量为97.84吨二氧化碳,白砂糖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1.43千克二氧化碳/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为9.38千克二氧化碳/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降碳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降碳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审查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有权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五、请普洱市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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