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云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nsmyjjtl@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650051,并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
2.《云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